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09-06-12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繁荣发展,加强对各类网站的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网站应建设成为弘扬我院精神、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延展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功能的教育信息化平台。

第三条自建网站应建设成为从不同角度反映我院教职工风采以及所从事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我院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学院网站包括学院校园网、以“学院”冠名的单位网站(含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专题网站)、由学院教职工或在校学生在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以课题组自建的网站。

第二章 网站登记备案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各类网站均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学院委托网络中心负责网站登记备案工作。各类网站登记备案的具体流程,可向网络中心咨询。

第七条凡未备案的校园网上的各类网站,学院有权停止对其网络运行环境的支持。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第八条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网站信息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监督、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第九条各单位分管领导为单位网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查本网站的内容、确保网站信息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条各单位承担并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建设维护、网站信息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在提交网站申请表(登记备案)的同时,即等同于签署“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确定一名教职工担任单位网站的管理员,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教职工或在校学生以课题组名义在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自建的网站,责任人为课题组组长或师生员工个人。自建网站的信息安全由责任人负全责。

第十三条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对学院各类网站进行登记备案、为网站管理员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供虚拟服务器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各网站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任何不良信息。严禁利用网站或网络空间进行经营性活动。不得提供服务器为他人代理使用。因工作需要开设论坛、聊天室、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须向院党委宣传部提交申请、报送网络中心备案,并安排专人24小时监管,以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各网站刊发的信息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要保证信息内容准确真实,新闻来源可靠。

第十六条各网站如发现本网站上有不良信息,在保存有关记录的同时,应立即删除该页面的链接或隔离该页面,并及时报告院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若发现校园网其他网站有异常情况,亦有责任和义务尽快通知学院主管部门,以防不良信息的扩散传播。

第四章 校园网主页管理

第十七条校园网主页新闻栏目的管理工作由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主页的“重要信息”、“校园新闻”等栏目由党委宣传部和学院办公室具体统筹,网络中心主要负责内容更新。

第十八条“重要信息”刊发学院重要文件、通知、领导讲话等;“校园新闻”主要刊发学院新闻和各、系、部(室)重要新闻,具体由党委宣传部和学院办公室审定。

第十九条校内新闻、图片由校报记者、二级单位教工宣传信息员、学生记者团学生记者、摄影协会成员提供。校内新闻上网前必须核实清楚,并征得当事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校外新闻必须来源于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或各级新闻单位。

第二十条校园网实行栏目内容主管负责制,各单位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网页内容主管,具体负责内容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 网站管理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一条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位网站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政治素质好、计算机技术好的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任。该同志在本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站信息内容的管理和网络中心对网络技术的指导。

第二十二条网站管理员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思想端正,作风严谨,虚心好学,不断进取;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雷厉风行,履行职责;熟悉本单位情况及与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编辑水平;熟练掌握网络技术,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计算机网络水平。

第二十三条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做好文件或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重要信件的备份。及时、准确地整理、统计、提供本单位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搜集本单位管理职能方面的信息、教学、科研、外事活动及管理方面的动态,并在领导授权下做好信息发布或新闻报道。认真整理来自网站访问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发给有关人员,并按相关领导的指示做好反馈。定期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完善、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对于单位网站下设栏目或子网站、本单位师生员工的自建网站,网站管理员有责任向各责任人进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指导。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用户,学院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警告、停止网站发布等措施;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网站或个人网站,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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