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材料填报问题的有关说明(57号文附件3)

作者: 时间:2009-06-15 点击数:

附件3: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

填报问题的有关说明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通过《教师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并按要求提交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评审材料(含电子信息数据)→(2)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公示7天以上→(3)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对申报材料并提出审核(推荐)评价意见后,将申报评审材料报所属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本单位有评审权的由所在单位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县级及以下须经县人事局签署审核意见后再报送市人事局)→(4)根据评审权限,由申报人所属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将申报评审材料加盖骑缝章(送省教育厅评委会评审的不作要求)后集中报送有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如属委托评审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委托书)→(5)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申报评审材料提交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6)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公告转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后,所在单位如实填报《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返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7)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报告》,以及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数据报本资格核准部门审核。评审未通过人员将由评委会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发给评审未通过人员未通过原因→(7)本资格核准部门审核同意的,发给资格证书。

二、关于论文代表作的送审要求

今年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两篇论文代表作实行匿名送审(送审论文最好不要提交论著),并使用代表作复印件作为送审材料。各学校人事处要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并将送审代表作复印件目录页以及正文作者简介上含有申报人姓名的地方用墨汁涂掉,在确认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单位公章。两篇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材料袋作为送审材料单独提交(每个材料袋是两份不同的论文),材料袋封面贴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申请表申报人的姓名不用涂黑,编号部分由教育厅填写)。两篇论文代表作原件与其他申报材料放入主材料袋提交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序号

项 目

份 数

说 明

1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表

1份

双面打印,不能复印或剪贴

2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2篇)

1式2份

两篇代表作各复印两份,原件装入主材料袋,代表作复印件分为两套,各装入1个材料袋。

3

代表作以及其它送评的论文、论著、译著、教材等

1式1份

原件

4

学历证书、进修证明

1式1份

复印件

5

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1式1份

复印件

6

聘书

1式1份

原件(只限于退休人员提交)

7

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

1式1份

复印件

8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1式1份

提交立项书或结题报告(复印件)

9

职称外语统考成绩通知单

1份

复印件

10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

推荐表

高级35份

图书中级30份

其它中级15份

复印在一张A3纸上

11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名册表

高、中级

各1份

由申报单位填写

12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

1式3份

其中2份分别贴于代表作材料袋封面上(申报高级用)

13

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1张

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位于《申报表》最后一页)上

14

高等学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情况表

1份

复印在一张A3纸上(申报正高级用)

15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1份

由本人填写,高校职改部门负责审核,并作录入系统用

三、提交申报材料须注意事项

1.凡复印件须由学校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

2.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照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尤其是“说明”部分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申报材料。

3.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或免试证明材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或免试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不必提供原件),应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4.申报人务必对应申报级别认真如实填写评审表格,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各类规范表格;论文、课题的证明材料等必须按照申报表和推荐表上的顺序编号,并按顺序排好。

5.申报人要严格执行资格条件“在职在岗”的规定,即高职院校教师只能申报高职类教师系列职称,本科院校专职从事高职类学生教学科研的教师,也可申报高职类教师系列职称,但必须由学校严格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填写送评学科组名称应严格按照我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下设学科组规范填写,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应尽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科、专业进行填写,一般填至二级学科(专业)。

6.如果有一稿多投等学术不规范行为,须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内的工作负面情况如实填写,并亲笔签署姓名。

7.填写的教学工作量必须是完成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计划,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实习指导的工作量可按所在单位规定折算成计划学时。

8.申报人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教材、科研等业绩成果,要按表上注明的要求填写,所有表格中有关论文(著)、教材、科研等内容相同的栏目,填写内容与顺序要一致。论文、著作只填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有效学术成果[“著作”须是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论文”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非有效学术成果(非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等等)只作为参考。提交的论文(著)请按《推荐表》填写顺序在杂志右上角标上序号,并排好次序。

9.“科研情况”要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只填写已在本单位登记,有立项证明的项目(没有立项的不得填写,从外单位调入人员应有原单位科技部门立项的证明材料)。所有科研项目要提交立项书或结题报告等有效证明,成果鉴定证书、专刊证书及各类奖励证书等,装订于“业绩、成果材料”中,并制作目录,加注页码,以方便查找和防范遗失。

10.《推荐表》要保持版面的完整性,发表论文、主持(参与)课题较多,正面栏目内不够填的,请另加页,并复印在《推荐表》背面。

四、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通过《教师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按要求提交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认定材料→(2)所在单位将认定材料进行公示7天以上→(3)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认定材料→(4)所在单位评审(认定)机构对照资格条件核对申报人材料并提出认定意见(博士后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办理)后,→(5)所在单位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天以上→(6)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将认定通过人员材料,以及认定通过人员的《广东省 级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认定通过人员信息数据报本资格核准部门审批→(7)本资格核准部门审核同意的,发给资格证书。

五、申报认定材料要求

序号

项 目

份 数

说 明

1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

职务审批表

1份

双面打印,不能复印或剪贴

2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2篇)

1式2份

两篇代表作各复印两份,原件装入主材料袋,代表作复印件分为两套,各装入1个材料袋。(博士后认定副高级用)

3

代表作以及其它送评的论文、论著、译著、教材等

1式1份

原件

4

学历证书、进修证明

1式1份

复印件

5

岗前培训证书

1式1份

复印件

6

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

1式1份

复印件

7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1式1份

提交立项书或结题报告(复印件)

8

高等学校考核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1式10份

复印在一张A3纸上(博士后认定副高级用)

9

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

高、中级

各1份

由申报单位填写

10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

1式3份

其中2份分别贴于代表作材料袋封面上(博士后认定副高级用)

11

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1张

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位于《审批表》最后一页)上

12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1份

由本人填写,高校职改部门负责审核,并作录入系统用

新葡的京集团8814 © 2003-2010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028461号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 电话:020-86929603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