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8814院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为各位领导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学院配备的领导用车。

管理模式: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专管专责。

一、关于车辆燃油管理

1、实行定向加油管理。由财务处统一购买加油卡,一车一卡对车牌号加油。财务处负责定期对油卡进行充值并登记管理。

2、出车在外地产生的加油等费用,分次单独报销,并要求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

3、由学院办公室安排司机班长每月检查车并登记车辆行程及油耗。

二、关于车辆路桥费管理

为了方便粤通卡及时充值,统一使用粤通卡,一车一卡,由司机各自为本人驾驶车辆的粤通卡进行充值,每次充值不超过4000元,凭充值发票报销。

三、关于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为确保车辆维修和保养质量,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就近选定有资质的3家维修单位,并由学院办公室每年年初与维修单位签订当年的维修管理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合作,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新购置车辆在保养期内在4S店进行保养(仅限于保养)。

3.车辆报修程序如下:

(1)车辆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和车辆辅助用品,不论金额大小,驾驶员必须填写《学院院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单》,用车领导和学院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的维修保养及购置事项。维修一次费用超过3000元时,驾驶员提出申请后,车队长需应向不少于2家维修单位询价,选取性价比高的维修点报学院办公室同意后,通知驾驶员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如有突发原因需要进行维修,应电话向用车领导和学院办公室提出维修申请,获得同意后进行维修,补填《学院院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单》。

(2)驾驶员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零部件有问题需要更换或维修的,需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

(3)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必须认真进行验收,对修理所用的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有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对调换的配件交学院办公室核对入库。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4)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由学院办公室按维修协议定期与维修厂结算。

(5)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就地选择信誉较好的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发票必须附车辆维修结算清单,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报销费用。

(6)司机班长协助没有配置司机的学院领导处理车辆的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事项。

四、关于车辆费用管理

财务处应以车牌号码建立车辆费用分户台账,一车一账,每半年结算并公布。车辆费用报销时的所有单据需经用车人确认并签名。

五、关于事故及罚款的管理

下列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1、驾驶证不真实或驾驶证失效导致的经济损失与责任;

2、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导致的经济损失与责任;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与责任;

4、违反交通规则产生的罚款。

六、关于驾驶员的职守

1、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得吸烟、饮食、使用手机。

3、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乱停乱放。

4、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5、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外观良好、内饰清洁。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学院办公室:李福君18998313007

2、司机班长:夏锦杭13902392919

3、维修企业:

1)广州亮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先生13926260816

2)广州华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邓先生:18011951119

3)南菱通别克4S店黄小姐13826066422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新葡的京集团8814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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