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智慧冷链产业学院、社会培训服务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历年相关的文件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变化
(一)我省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只办理续贷,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2.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院系要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方案,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贷款政策,知晓贷款流程,顺利获得贷款。
(二)生源地续贷
目前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通线上远程续贷办理功能,办理流程简单方便,学生可查看《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放远程受理工作要点》(附件1),并自行选择网上续贷或现场办理。
(三)生源地首贷
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附件2)进行申请,有疑问可以查询《广东省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表》(附件3)进行咨询或者咨询辅导员。
(四)生源地贷款回执回收
新生入学时凭助学贷款录入纸质回执填写缓交表办理缓交手续后,资助中心回收纸质回执。老生开学时提交准确的回执验证码、学号、身份证号、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至院系,院系按照《XX院系老生2020-2021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汇总表》进行汇总,于9月4日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交学生资助邮箱,纸质版签名、盖章交资助中心。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上申请与审查(8月24日-9月11日)
1.院系在助学贷款系统上更新辅导员带班信息(8月24日-8月26日)/xsc/info/1133/9036.htm)。
2.院系组织学生登录助学贷款系统申请(8月27日-9月4日)
院系组织续贷学生登陆助学贷款系统申请(申请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1)续贷的学生登录系统后,请务必更改有变动的信息,然后再提出贷款申请。学生填写任何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其申请的贷款将不能通过审查。
(2)学生不管是在校或毕业后信息如有变动,如手机号码更改等,务必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学生的家庭无固定电话的,请填写父亲或母亲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请填写详细的家庭地址,要详细到具体门牌号。
3.院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系统上审查(9月7日-9月11日)
(1)院系系统经办人审核学生的贷款申请(详细操作请查:http:/xsc/info/1082/7102.htm),认真仔细核对学生的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学校名称、院系名称、联系电话、学号、考生号、年级等重要信息;
(2)院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核对学生的学住费信息(详细操作请查看:http:/xsc/info/1082/7105.htm)。
(3)院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上报本系助学贷款申请(详细操作请查:http:/xsc/info/1082/6999.htm),各院系系统经办人必须要等待本系的所有申请贷款学生提出网上贷款申请后才能汇总提交院系贷款申请。
(二)院系上报本息助学贷款规模(9月14日-9月16日)
院系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新增、提交、上报贷款规模(详细操作请查:/xsc/info/1133/7491.htm),数据一定要报送准确,一旦报送,本院系的贷款规模将不能更改。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审查与提交(时间:9月17日-9月22日)
1.院系在系统中导出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让学生核对签名、填写日期,并导出院系《申请明细》。
2.院系审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交主管学生工作院系主任签字(手签,不能盖签章)并盖系章(院系公章应端正、居中下压签署时间,印章用红色,必须清晰可见)、填写日期;院系审核《申请明细》,经办人、学工组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院系主任签字,盖系章。以上材料,院系于9月23日之前交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