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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欠贷毕业生按时自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通知

穗工商院助发[2012]13号

发布日期:【2012-11-19】

各系、三水学工办: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要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于毕业当年的0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利息结算日为每年12月20日,欠贷毕业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归还给国开行贷款利息。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付息划扣

自付息是指学生按照合同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须还给银行的利息,逾期不还,银行将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违约责任,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同学执行罚息,且其违约记录将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学生的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以后都不能申请贷款购房、购车等贷款业务。为避免学生违约,请各系、三水学工办将此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欠贷毕业生,(名单见附件一)让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自付息,以便国开行在2012年12月10日的统一划扣自付息。

二、还利息事项

学生可以登录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以下所称的贷款系统均是这个网址)查询到应还的贷款利息和还款账户。忘记密码请辅导员查询登陆名和重置密码。

农行卡账户还利息事项:

(一)农行卡账户还利息的欠贷毕业生存入利息的还款卡只有毕业时学校给还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才可以,其他银行或农业银行卡银行均划扣不了利息。

(二)如果学生还款的农行卡丢失,学生可以登录系统“还款账户变更”栏,把农行卡账户变更成支付宝账户,然后把变更单导出,打印签名后快递、或者传真回学校变更账户(传真号:020-86929602)。变更成支付宝账户的学生往后只能用支付宝账户还款还息。

支付宝账户还利息事项

(一)登录贷款系统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使用支付宝充值的方式把应还的利息存入支付宝。

(二)首次登录支付宝账户,密码为身份证号去掉前六位,登录后请更改密码并注意保管自己的密码以防泄露;忘记支付宝密码请联系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88156688

三、完善贷款系统中个人信息

通知欠贷毕业生登录国家贷款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为以后的追贷工作提供多种联系欠贷毕业生的方式。

四、追缴自付利息工作要求

(一)从2010年起广东省将定期通报高校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对部分工作不到位,致使合同执行不力、违约率居高不下的学校,要按合同要求,采取缓贷、停贷等措施进行处理。而缓贷、停贷所引起的后果,则由学校自负。因此各系、三水学工办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的精神、要点、注意事项通知到欠贷毕业生本人。如有学生投诉接收不到通知,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学工办负主要责任。

(二)各系、三水学工办于2012月11月28日将追缴自付利息工作报告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助学贷款欠贷毕业生应收年利息测算明细表》

附件二:《XXX系追缴自付利息工作报告(模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受奖助学生座谈、贷款知识学习、金融知识教育和诚信感恩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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