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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全国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广工商院助发[2017]4号

发布日期:【2017-04-14】

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全国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18号)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上报材料中,审核确定100个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100名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代表我省典型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的典型宣传。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内容,学院将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2名上报,请符合条件的、有意申报的辅导员和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按文件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于2017年4月19日前交纸质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170578@qq.com。

附件:“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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