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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工商院助发【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04-19】

各学院:

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文件要求,让所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将以校内助学金方式,对国家助学金未能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现将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已通过困难认定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资助标准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内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25日-26日)

各学院根据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生登录学工系统(yx.gzgs.edu.cn/xgxt),点击“服务中心—校内助学金”进行申请。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最后一位为X时,要大写。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导(学生)》。

注意:申请校内助学金前,学生必须先登入综合服务平台仔细填写并核对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及银行名称,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简写(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助学金发放失败或延迟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班级评议

由辅导员具体负责,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校内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查。

(三)辅导员审核(4月28日前)

各学院辅导员结合班级评议小组的意见,登录学工系统,线上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详见附件2《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导(教师)》。

(四)学院审核公示(5月6日前)

1.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正主任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按照下达的名额评审出学院校内助学金名单。审核通过后,应且只将申请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其余一切无关信息,不得涉及。

2.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导出本专科校内助学金名单(详见附件2《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导(教师)》),名单须通过《附件3:校内助学金资助名单-导入模板》(附件3)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于5月7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资助公共邮箱,纸质版盖学院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汇总上报的所有材料以学院审核提交为准。

(五)学校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校内助学金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资助,并按照要求上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

(六)时间安排

1.4月25日—5月6日:学院初评、公示;

2.5月7日:学院上交校内助学金材料;

3.5月8日-5月13日:学校审批,公示。

五、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校内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评审,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德学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文明守纪、奋发拼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五进”促“德学”提升综合素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校内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杜绝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真实者,取消校内助学金申请资格,并追回资助金额。

六、受资助者的责任及义务

(一)受资助学生要将助学金真正用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上,不得铺张浪费或挪作他用,甚至购买奢侈品等,一经查实,即停发并追回所发放的资助金额。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通报全校;

(二)受资助学生在受助后每学期都要书面向辅导员汇报校内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及学习情况、思想与纪律情况;

(三)受助学生要讲诚信、知感恩,热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四)受资助学生在受助后的各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国家法律制裁的,其助学金即被取消并追回。

附件:

1.《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导(学生)》

2.《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导(教师)》

3.《XX学院校内助学金资助名单-导入模板》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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