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德学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1】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学年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3〕84号)的规定,为做好我院2013-2014学年度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㈠竞赛项目申报:

校内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应密切联系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同时也为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请各系拟定本学年开展的专业技能竞赛项目时充分参考《2013年校外一类竞赛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并在2013年9月17日之前将《学生校内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和《学生校外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报到教务处。

㈡竞赛项目实施方案报送:

各系应当组织力量精心设计承办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在2013年9月27日之前将方案报到教务处。

㈢竞赛项目实施: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在结束后将项目实施总结、竞赛成绩、竞赛活动的精彩照片等报到竞赛组委会。与省或国家级对接的竞赛项应当在省或国家级相应项目报名结束之前完成。

㈣大赛总结表彰:

2013-2014年学年度第二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全院普通类全日制非毕业班的在校生。

三、竞赛项目

1.学生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

2.校内专业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应同时符合“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社会专业社团具体承办和经费支持、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省或国家一类竞赛项目接轨”等要求。

3.校外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级别,每级分为两类:一类竞赛是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竞赛,二类竞赛是由各级教指委、学(协)会、行业等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竞赛。

4.各系可在学院发布的《2013年校外一类竞赛项目一览表》中选定(具体见附件1),也可以由各系以有利于本单位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为原则设定,但各系在选定或自行设定竞赛项目时,应以现有的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竞赛要求为基础。

5.各系选定或自行设定的竞赛项目应以每个专业1项为宜。

四、其他说明

1.各竞赛项目承担单位撰写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含活动意义、参赛对象、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竞赛形式与要求、竞赛名称、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奖项设置等基本要素。

2.经批准(或备案)的竞赛项目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和实施,竞赛活动的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学院将根据《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3〕84号)第五章的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4.学院将根据《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3〕84号)第六章的规定给予获奖队伍和指导教师奖励。

5.电子信息工程系的材料报给三水校区办公楼307办公室莫天生老师(联系电话:0757-88312679、13670921894邮箱:309816082@qq.com),其他系的材料报给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郭文曦老师(联系电话:020-86929619、13760637314邮箱:110183367@qq.com)。

附件.doc

1.2013年校外一类竞赛项目一览表

2.学生校内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

3.学生校外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上一条:“中国好梦想”青年创业大奖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