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工商学院商学院委员会文件
商院党函〔20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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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各党支部:
《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建设,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增进各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促进党支部工作到位,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层次,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例会组织
第二条 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例会,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三条 学院党委负责召集党支部书记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为参会人员。
第五条 例会以主题发言、交流讨论、专题学习、报告会、论坛、实践考察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例会时间可根据会议内容自行决定。
第三章 例会内容
第七条 根据支部及所辖教研室、专业班级的实际情况,强化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工作全局意识,强化工作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一)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
(二)传达学习有关指导精神,学院党委的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安排。
(三)交流各支部及所辖教研室、专业班级阶段性工作情况,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新形势下加强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面临的新问题及新对策;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的做法;一个时期党内、群众反映最大、议论最多的热点问题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其它有关情况。
(四)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与交流。
第四章 例会要求
第八条 各党支部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进行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并根据要求向党支部成员或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第九条 鼓励各党支部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第十条 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指派本支部委员参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共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新葡的京集团8814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