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2-22 点击数:
穗工商院教字[2011]54号各教学单位、2010级各班级: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保障公共选修课开出质量,依据《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穗工商院教字[2008] 30 号)》的要求,创造条件让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兴趣和专长有选择性地上好公选课。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10级各教学单位开设公共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级公共选修课选课原则
鉴于目前全院公共选修课程开设资源有限,无法满足全部学生选课需求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10级在校学生公选课选修做如下原则说明,具体如下:
1.2010级学生可以选修公共选修课程,也可以不选修公共选修课程;
2.2010级学生如果选修了公共选修课程,相应公共选修课程将纳入毕业资格审查的范围,请相关同学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3.2010级学生如果不选修公共选修课程,则公共选修的学分不纳入毕业资格审查范围
。二、 选课时间
2011年11月28日21:00—2011年11月30日 18:00
三、基本要求
1、请各系根据要求落实人员指导学生进行选课,选择适合的课程;
2、公选课每门课程两学分,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允许选一门课程;
3、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期选修的公选课不能重复;
4、选课采用先选先得方式,选课人数不得超出最高限制;
5、选课人数少于60人(含60人),则不开班。
四、注意事项
1、公选课上课时间为周一、周二、周三晚上。
2、由于网络等原因,选课结果提交完后必须通过“预选结果”栏查询,确保预选结果中为所选课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附录1:选课操作流程)。
附录:1.选课操作流程
2.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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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修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