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大课程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穗工商院院发[2010]27号)的文件,决定组织开展合格课程的评审工作。现将本次合格课程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本学期开出的且未通过合格课程评审的课程(见附件1);
2、其他课程可选。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课程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初评的合格课程评审表(见附件2);
2、该课程教学标准(大纲);
3、该课程近两年使用教材封面和目录的复印件。
三、提交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评审材料提交至广州校区办公楼208叶俊锋老师处。
四、其他事项
1、已通过评审认定为合格课程的不需要再申请。
2、不再开设的课程不需要申请。
3、提交材料所涉及的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等信息要准确、一致。
附件:1.本学期开课且未通过合格课程评审的课程
2.合格课程评审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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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合格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2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