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类别 |
研究年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重大项目(国家社科) |
2-5年 |
60万 |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重点项目(国家社科) |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
35万 |
一般项目(国家社科) |
20万 |
青年项目(国家社科) |
20万 |
重点课题(教育部) |
5万 |
青年课题(教育部) |
3万 |
专项课题(教育部) |
1年 |
5万 |
(二)申报依据
依据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公告1原文见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
依据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公告2原文见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6777011530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项要求
1.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限额申报3项。国家重大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可积极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公告1、2》。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
1.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 以下简称平台)填报。
2.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处开设账号。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申报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交到科研处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三)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申请书填写 |
2023.5.5- 2023.5.20 |
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公告1、2》要求填写申请书。组织专家指导。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指导形式不限,原则上至少组织一次。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申报材料 提交 |
2023.5.21- 2023.5.22 |
提交申报材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5月22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组织限项评审推荐; 系统提交 |
2023.5.22- 2023.5.26 |
如超项,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国家重大课题直接推荐上报。 |
1.科研处把加盖公章的申报书,返还给通过评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 |
申请人 科研处 |
推荐上报 |
2023.5.27- 2023.5.29 |
科研处审核、 推荐上报。 |
|
申请人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1、2》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公告1、2》要求。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投标书》,《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XX项目(共计XX项)。
5.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老师处(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
6.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5月26日12:00前,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