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指南》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类别 |
研究年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配套金额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
1年 |
不超过20万元 |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原文见网址:
https://m.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238.htm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不限额申报。
2.申请人限项申报规定见《指南》。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指南》。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
1.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填报。
2.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处开设账号。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申报人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申请书及材料准备 |
2023.5.2- 2023.5.24 |
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组织专家指导。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指导形式不限,原则上至少组织一次。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系统及申报材料提交 |
2023.5.25- 2023.5.27 |
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5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3.5.27- 2023.5.31 |
科研处审核、 推荐上报。 |
|
申请人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指南》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指南》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2.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于2023年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附件),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课题(共计XX项)。
3.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5月27日12:00前,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