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作者:陆咏媚 时间:2023-02-2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省社科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启动2023年度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申报建设社科普及基地,确保能建全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地级别和数量

按“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的标准,可以申报标准型、提升型和孵化型等级别的基地。各级别基地数量不限。

二、申报方法和材料

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申报,并于2023年5月8日前提交3份《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4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材料交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

三、其他事项

1.2021年省社科联认定的提升型或孵化型基地,如达到“办法”规定的高等级基地标准的,可推荐申报调整为高一等级的基地。

2.省社科联2021年以前(不含2021年)认定的社科普及基地(名单见附件3)对照“办法”进行自查,并填写《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2),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既往基地重新申报,申报为标准(或提升型,或孵化型)基地。”请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自查工作予以指导,对达不到标准基地条件的,请地级以上市社科联予以撤销并摘除“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对达不到孵化型基地条件的,不再申报为省社科普及基地。省社科联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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