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6-02
一、学生干部工作证是证明学生干部身份的有效证明,学生干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
二、证件须贴有学生干部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完整填写姓名、职位、部门并加盖本系印章方为有效。
三、学生干部参与一切学生工作活动时必须佩戴本人工作证;工作证须用证件挂绳佩戴于胸前显眼位置。
四、学生干部离任或被辞退,必须及时向本系辅导员上交本人工作证。
五、禁止学生干部利用工作证以学生干部名义做非学生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一经发现,将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六、若工作证不慎遗失,须及时向本系辅导员报告;证件补办须上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并交纳工本费五元。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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