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文件精神,为做好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整改情况自查报告,现将该《通报》转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格评估整改工作,严格按照《通报》要求开展自查,根据合格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逐一进行整改,以整改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自查重点
1.整改落实情况。对照专家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报告》中提出“发现的问题及其分析”、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院发〔2021〕24号)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推进表》等,对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条核查。
2.基本办学情况。对照《评估办法》规定,对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合格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以来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办学质量等方面办学数据变化进行逐项核查,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经过单位领导审核的自查报告和附件表格纸质版(双面打印)报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三水校区办公楼503室,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全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自查报告”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人:贺佳乐,联系电话:0757-88312670,电子邮箱952247640@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
2.新葡的京集团8814合格评估与评估整改后学校核心数据对比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