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教学兼职督导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0

各学院(部):

为建设一支适应教学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本科教学兼职督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选聘本科教学兼职督导,成立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推荐本科教学兼职督导人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结构性原则。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专业和课程现状推荐本科教学兼职督导。

(二)连续性原则。为确保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督导工作经验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教学或者教学管理理论水平,身体健康,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悉教学管理,了解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敢讲真话,在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中具有较高威望。

(四)责任心强,工作主动、办事认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并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

三、名额分配

工学院8名,会计学院5名,管理学院5名,商学院5名,外语学院3名,音乐学院2名,美术学院2名,通识教育学院3名(文、理、综合学科各推荐1名),马克思主义学院3名,体育部2名,国际教育学院3名(三个部各推荐1名)。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及名额分配推荐兼职督导人选,并于2021年3月16日下班前将《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教学兼职督导申请表》及《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教学兼职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质量评估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花都校区办公楼402、403室,三水校区办公楼401、402室),电子版发送至804212388@qq.com。联系人:刘秋菊,联系电话:0757-88312790。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教学兼职督导申请表

     2.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教学兼职督导推荐汇总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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