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内交通的通告
三水校区(2016-03-07 11:37:41)
关于规范校园内交通的通告
三水校区各单位、各饭堂、商业街营业人员:
为切实加强三水校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防止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5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16】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初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23号)及《关于印发<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的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15】112号),经三水校区管委会同意,三水校区综治办决定规范校园内送外卖和规范车速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3月20日起,禁止各饭堂、商业街营业人员驾驶机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在校园内送外卖(允许用电动车、自行车送外卖);
二、校园车速限速20公里/小时,禁止超速行车;禁止送外卖人员酒后骑车送外卖,禁止行车空挡滑行,禁止使用远光灯;
三、一切车辆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禁止电动车、机动车辆进入厚德广场行走;严禁一边骑车一边打手机;
四、严禁夜间不亮灯行驶;严禁各饭堂、商业街营业人员23时(周五、周六零时)以后送快餐到学生宿舍;
五、学院保卫处将不定期在校园内设立流动稽查点,对不按本通知规定的送外卖车辆和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处理(采取扣车锁车、罚款等措施)。
特此通告
学 院 保 卫 处
三水校区综治办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