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各部门工作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机关各项工作职责,经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工作中的先进性与原则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事水平,不断培养自己的观察分析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判断和反应能力。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集中学习计划,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一天。
二、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机关部门是重要的服务窗口,对外代表学院形象,对内服务全院师生,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精益求精、攻坚克难的精神,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接受领导和师生的监督。
三、加强部门内部建设、严格执行学院考勤制度。加强内部自身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执行坐班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需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四、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推诿、不拖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向对方说明原因,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对不清楚、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准确的解答。
五、建立部门日常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有计划、完成工作有总结,实行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工作汇报制。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部门例会,小结、安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切实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各部门要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学院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院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改进机关作风。要进一步完善部门网页,登载相关内容,展现机关作风建设新貌。
七、认真接受师生监督。学院设立意见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于投诉和反映的意见,院办、党办要认真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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