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园贷风险防范相关文件的通知》,现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和《教育部财务司 教育部思政司关于报送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02号)两份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学院对照相关通知的要求,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学院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情况,填写《XX学院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于4月23日之前将学院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情况和统计表的纸质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报资助中心邮箱。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报送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通知》
3.《XX学院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