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副主任:学生处处长
委员:院系主任、学生处副处长、团委书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下设三个组:工作组、推荐组和班级评议小组
职责: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交的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进行审批。
(一)工作组
组长:学生处副处长
副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院系学工组组长、团委代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
职责:对各院系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审核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二)推荐组
各院系须成立国家奖学金推荐组。
组长:各院系主任或分管学生工作的系主任
成员:各院系学工组正副组长、辅导员;
职责:按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提出院系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审核意见。
(三)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辅导员
成员:班委、三名普通学生
职责:对本班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审查。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思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方面突出表现要求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四、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按学年一次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时间安排
(一)9月8日-9日,院系录入2019-2020学年度学生学习成绩、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
(二)学生申请(9月10日-13日)
院系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219.136.151.137:8080/xgxt/(手机端H5地址:http://219.136.151.137:8080/xgh5/login.html)申请,点击“学生信息采集”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国家奖学金”,参照《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指引》(附件2)线上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应获奖佐证材料,同时将个人事迹(要紧扣“德学”思想、“五进”活动展开阐述)、成绩单(盖系章)、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交辅导员。(详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引-学生)
(三)辅导员审核(9月14日)
院系辅导员审核学生材料,结合班级评议小组的意见,按照规定提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召开班会,在全班范围内通报评议结果,无异议后,辅导员需线上审核并将学生纸质材料报院系。(详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审核操作指引-教师)
(四)院系推荐组评选、公示、推荐(9月15日-23日)
院系推荐组广泛听取学工组组长、辅导员、学生的意见,审核确定推荐人选1-4名,院系有特别优秀人选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增加推荐名额,要排先后顺序,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推荐组需线上审核,并于2020年9月23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上报资助中心:
1.所推荐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院系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学生签字、辅导员签字、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院系章),以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从综合服务平台导出,电子版)
3.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盖系章纸质版);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从综合服务平台导出,要排先后顺序,资助工作经办人、学工组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院系主任签字,盖系章纸质版)。
院系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影响学院整体工作进度。
(五)学院审核、评选、公示、报送(9月24日-10月16日)
1.国家奖学金工作组对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参加评选会的候选人,组织开展评选会。
2.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查看候选人材料,进行讨论、综合评定,评选出23名初审学生;
3.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将初审名单报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六、评审推荐要求
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民主评选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德学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文明守纪、奋发拼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五进”促“德学”提升综合素质,努力创造精彩人生。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杜绝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真实者,取消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追回奖励金额。
附件: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指引
3.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引-学生
4.国家奖学金审核操作指引-教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