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葡的京集团881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专项政策宣传

广工商院助发2019【26】号

发布日期:【2019-11-29】

    一、资助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在我院就读的本专科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普高全日制)

二、资助标准

(一)免学费补助标准

免学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分春秋季两次发放)。

(二)生活费补助标准

符合免学费的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同时也享有生活补助的资格,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7000元,由户籍地发放。

三、资助程序

建档立卡学生手持佐证材料:帮扶记录薄一套;家庭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学生身份证;交所在院系审核,院系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确认学生身份,材料汇总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开放信息系统等有关数据确定。

    2.已享受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补助,不重复享受生活补助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

上一条:关于我院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追加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励志成长 爱心传递”暨“诚信感恩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