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各系的积极作用,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成效,促进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监督管理计划。
一、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学生处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
二、监督管理对象
学院各院系。
三、监督管理时间
对各院系进行2019年年度考核两次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
(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四)国家奖助学工作情况;
(五)学费缓交工作情况;
(六)宣传教育情况;
(七)其他常规工作情况。
五、监督管理方式和措施
(一)查阅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档案管理材料。
(二)实地考察,抽查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到学校、班级逐一核实,并与学生、教师座谈核实。
(三)电话回访、与家长访谈,调研各院系相关工作。
(四)定期巡视。每月定期巡视1-2个系部,每年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评自评、复查。
六、监督管理学生程序
按照定期巡视制度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查。
七、监督管理处理
对综合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系部,由学生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将会采取通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