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助发[2019]22号),结合学院实际,开展评选工作。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评审组和班级评议小组。经个人申请、各院系评审、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已评定出我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体育馆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花都校区)020-86928305 联系人:谢老师、林老师;(三水校区)0757-88311673 联系人:蒋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