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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8】

                                                             广工商院助发[2019]23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报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高〔2007〕4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府〔2011〕1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历层次:专科。

(二)2019年退役的士兵(退役一年以内)。

(三)2017、2018年漏报,未获资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四)生源地限于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和江门市恩平市。

(五)入学途径: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录取入学(技能考试的学校限定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

(六)申请续报并且仍在校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士官)。

二、资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资助,按学制每学年申请一次。

三、材料报送及审核

(一)学生个人材料

1.学生填写和提交《2019年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助申请表》(附件1),个人基本信息和照片等用电子版直接打印。

2.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退役证和复学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技能考试学生需提交退役证、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各1份。

(二)材料审核

根据文件要求,符合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助名单由学院汇总进行初审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再由广东省教育厅助学中心提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资格审核,并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并下达资助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严格按文件要求全面核查2019年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本校情况,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防止错报、漏报、虚报,确保上报名单真实、有效。

(二)各院系收集、整理学生申请材料并填写《2019年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助汇总表》(附件2)、《2019年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助明细表》(附件3),须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打包并命名为“XX系--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助材料”。

(三)所有纸质、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8日之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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