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为了更好地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的典型先进事迹,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的我院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申报名额
财金系、工管系、经贸系各2名,物流系、计算机系、外语系、电子系、艺术系各1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
1.各系学工组按文件要求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系为单位将学生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推荐学生需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送办公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770840758@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系部+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入选学生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
3. 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入选学生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广东省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100名,从中挑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优秀典型评选,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推荐宣传,编辑出版文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系学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学生“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2.深入挖掘,积极组织
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院获奖受助的学生人数较多,也涌现了一大批自立自强的优秀学生典型和许多受助助人的感人事迹。各系学工组要深入了解和挖掘获奖受助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既要关注在校学生,同时也要联系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了解他们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生活情况,真正遴选出一批能够代表我院学子精神品质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
3.把握时间,及时报送
由于本次工作的安排时间比较紧急,各系学工组要合理安排,把握时间节奏,及时凝练和组织相关事迹材料,确保工作质量,并请于7月2日之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
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