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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学生农行卡账户转为支付宝账户的通知

穗工商院助发[2013]18号

发布日期:【2013-11-18】

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月度扣款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3〕7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月度扣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结算方式原则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转为支付宝结算。

二、各系、学工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与采用农行卡结算的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一)沟通,确保这些贷款学生还款结算方式在2013年11月28日之前全部转为支付宝结算。

三、贷款学生农行卡账号转为支付宝账号的操作方法。

(一)步骤一:新增账户变更。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还款账户变更”,系统打开变更还款账户页面。

2.点击“新增”,系统自动将还款账户由农行卡账户变更为支付宝账户。

* 请注意:

1.此功能仅限农行卡账户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不能变更。

2.变更后的支付宝密码可在“我的首页”页面查询,请及时修改。

(二)步骤二:导出变更单。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还款账户变更”,系统打开变更还款账户页面。

2.点击“导出变更单”,系统自动弹出账户变更单页面。

四、学生打印账户变更单并签字后快递回学院,各系学工组于11月28日之前收集好账户变更单,以系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贷款学生农行卡账户转为支付宝账户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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