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49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审查和系统网上申请、审查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国家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审查
(一)各系、学工组审查
1.请各辅导员、学工组根据学生贫困情况、诚信情况、消费情况、学费缴纳情况、是否受处分情况等对学生申请贷款的资格进行审查;认真查看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材料是否有错漏(参考申请表填写说明),如有错漏请联系学生换表并修改,核实申请贷款的金额(以学费缓交学生名单中的贷款金额为准);
2.各辅导员、学工组审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信息通过后交系主任签字(手签,不能盖签章)并盖系章(院系公章应端正、居中下压签署时间,印章用红色,必须清晰可见)、填写日期;
3.各系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将本系审查通过的贷款规模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一定要报送准确,一旦报送,本系的贷款规模将不能更改,详细操作请查看:/index.html)。
二、 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上申请、网上审查
(一)各系、学工组组织学生在线申请
各系、学工组审核通过的学生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申请,申请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系统上申请注意事项:
1.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其基本信息,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完善信息(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要与纸质材料的信息保持一致)后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2.非首次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注册,请选择用身份证等方式登陆,登录系统后请务必更改有变动的信息(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要与纸质材料的信息保持一致),然后再提出贷款申请。
3.学生填写任何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其申请的贷款将不能通过审查。
4.学生不管是在校或毕业后信息一有变动,如手机号码变动等,务必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学生的家庭无固定电话的,请填写父亲或母亲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请填写详细的家庭地址,要详细到具体门牌号。
(二)各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系统上审查
1.各系系统经办人首先要导入学生的贷款申请(详细操作请查:/index.html),认真仔细核对学生的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学校名称、院系名称、联系电话、学号、考生号、年级等重要信息;
2. 各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核对学生的学住费信息(详细操作请查看:/index.html
3.各系系统经办人、负责人上报本系助学贷款申请(详细操作请查看:/index.html )。
系统上审查要求与注意事项:
1.要求各系、学工组在2015年10月8日之前完成网上审查工作,以免影响我院整体的助学贷款工作进度,并将审查通过学生的材料按照顺序(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者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用回形针夹)整理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系系统经办人必须要等待本系的所有申请贷款学生提出网上贷款申请后(包括三水校区的学生),才能汇总提交院系贷款申请。
附件一: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手册.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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