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入贯彻学院“五进”活动之“进社会”,同时结合“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认识社会生活,适应社会生活,从而提升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生存能力,培养与人沟通的能力,也进一步激发家庭困难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变被动受助为主动助人,在“进社会”活动中体验自身实践行为的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滴水恩,涌泉报”的感恩观念。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社会”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6月27日—8月25日
二.活动对象: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活动方式
1.重点考虑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广东省2016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1,粤教助函2016【26】号),要求6月13日之前填写《2016年“资助政策下乡行”项目申报书》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3)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再统一上报。
2.根据系部实际情况,各系结合公益团队、“志愿者服务”或暑期“三下乡”、“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等载体,有计划、分批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支教,环保,扶贫助弱,捐赠“送书下乡”,“送科技下乡”、文艺演出,社会调查等活动。
四.活动经费
根据各系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且参加活动学生的实际人数比例和活动项目质量,如活动影响力较好,还可以适当地追加经费支持。
五.具体要求
1.该项活动覆盖面为通过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希望各系、学工组能深入宣传,积极组织学生踊跃参加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2.各系、学工组请于6月17号前将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参加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费预算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朱建丽老师处(邮箱:120170578)。审核定性后方可预支经费。
3.对参加此次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好登记,每人交一份心得体会(作为后期经费报销和学生评优的佐证材料)。
4.各系、学工组将本次活动整理成通讯稿放各系网站或学生处网站、校园网、校报进行成效宣传。
5.各系、学工组于10月1日前将活动图片、活动成效、总结材料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荣老师处(邮箱2351763565)。并于10月1号前完成经费报销(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报销),走完系部程序后花都校区交林春梅老师,三水校区交王荣老师。发票抬头为学院名称,类型可为日用品,物品,车费,餐费等。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的通知
附件2-3:2016年“资助政策下乡行”项目申报书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