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我院资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以及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学生资助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16〕1号文件精神,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2016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
学院各系
2.评选条件:
(1)配备系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办人;
(2)贫困生认定工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如资料审核、本息催缴)等各项资助工作规范有效,做到低延误、低遗漏、低失误、零投诉、零违约;
(3)积极开展诚信感恩活动、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与“德学”和“五进”相融合,做出成效;
(4)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资助工作任务。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工作者
1.评选对象:
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2)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3)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5)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由学生处根据各系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评选;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工作者,各系、学工组推荐1名人选,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参评人员在资助工作中的情况,进行评选,确定校内先进工作者,并优中选优,最终将报送1名人选参加省级评选。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把评选工作与彰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凝聚资助事业发展共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资助事业关注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资助工作者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2.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6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16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投票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参选感言等(纸质和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经所在高校学生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4)请参评者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材料花都校区交朱建丽老师,三水校区交邢燕妮老师;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邮箱120170578@qq.com;
附件1:2016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2:2016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xls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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