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需求,现将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学院根据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坚持“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简化了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和操作程序。因此,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就显得尤其重要,请学工组高度重视本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考虑、评估风险、严格把关。
1.请各系学工组将通知和相关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位学生,要求学生按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好材料,下学期开学时带齐所有材料到系部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续贷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审查单位无需盖章,9月份由学生在系统中更新信息后直接导出打印。
2.现拟申请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向所在系提出申请,领取相关材料或者在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各系学工组于2017年6月27日下班前将统计好的“拟申请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的电子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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