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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的通知

广工商院助发[2019]7号

发布日期:【2019-05-13】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2019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展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专插本或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可向贷款高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流程按照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的要求。),在读期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升本、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贷款办理高校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9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贷款办理高校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高校存档备查。

二、院系审查

各院系收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进行严格审核。于9月15日将《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9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和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交资助中心。

三、后续工作

1.各院系对已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及时提醒并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还款计划变更的结果。

2.各院系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借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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