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健全“三全育人”机制,推进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籍普通本专科生。
二、学生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违纪处分;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
(五)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积极参加各类体育锻炼。
三、“校级学生奖学金”评奖具体标准:
(一)一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3名;
(二)二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9名;
(三)三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5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奖学金:
(一)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为学校取得荣誉者(有证书或材料);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突出者(有证书或材料);
(三)本学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四)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带领同学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校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一)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享受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一学年内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
(三)集体活动缺席三次以上者;
(四)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
(五)休学期间。
六、学生奖学金的奖金标准及名额比例
(一)奖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1200元,各学院不超过全学院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600元,各学院不超过全学院人数的4%;
三等奖学金:200元,各学院不超过全学院人数的6%;
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工学院 |
98 |
195 |
293 |
|
管理学院 |
46 |
91 |
137 |
|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
3 |
6 |
9 |
|
会计学院 |
61 |
122 |
184 |
|
东北州立联合科技学院 |
2 |
4 |
6 |
|
美术学院 |
19 |
39 |
58 |
|
商学院 |
69 |
138 |
207 |
|
外语学院 |
51 |
102 |
153 |
|
音乐学院 |
14 |
29 |
43 |
|
国际教育学院一部 |
23 |
46 |
69 |
|
国际教育学院二部 |
14 |
28 |
41 |
|
国际教育学院三部 |
8 |
15 |
23 |
|
评选办法和时间
(一)评选办法
参照以上条件,由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确定名单后提交优秀学生的评审材料报学校审批。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30日前:
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访问地址:yx.gzgs.edu.cn/xgxt或219.136.151.137:8080/xgxt)进行申请(详见操作指引),各学院线上对学生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公示等院级民主评议后线上提交到学生处;
2.2023年11月6日前:
学生处线上审核各学院的材料,汇总名单后进行校级公示;
3.2023年11月7后:
对公示无误的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八、其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在奖学金评定后尚未发放奖金前,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资格;
(三)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一、二、三等奖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得;
(五)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年度主要事迹及表现要求不少于800字,并附学生成绩及相关的获奖证书佐证材料;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国际教育学院等如无法线上操作,可采取线下评选。
附件:
1.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2.学院奖学金操作指引(教师)
3.学院奖学金操作指引(学生)
学生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