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2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高校提出申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核与审批
1.学院审查。各二级学院收到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进行严格审查。于9月10日将《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2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和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三、后续工作
1.各学院对已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及时提醒并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还款计划变更的结果。
2.各学院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2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