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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工商院助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2022-04-28】

各用工部门、各学院、同学们: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全体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勤奋自立、勇于进取,倡导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之精神,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课余赚取相应的报酬以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以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度参加校内或校外勤工助学的在岗全日制普高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在岗时间(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1)参加学校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目前在岗,且在岗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

(2)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学生,目前在岗,且在岗时间满180个工时及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出色,自立自强;

3.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50%(不含50%)。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2022学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申请表》,并按获奖列表顺序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2021年9月至今的个人获奖情况),校外勤工助学需附上勤工助学工作时长证明。

2.用工部门审核推荐、辅导员审核,填写意见及签名。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综合评选出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自强之星”以及勤工助学优秀学生。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1. 5月13日前,学生个人申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用工部门;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经用工部门、辅导员审核签字后则由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4室,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2.5月16日-5月23日,用工部门审核推荐。校内用工部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审核推荐不多于本部门勤工助学总人数8%的符合条件的参选学生,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21-2022学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名单》,于5月23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推荐名单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5月24日-6月中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审核、评定,评选出的学校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及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2.各部门在推荐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候选人时要实事求是,并以本次评选为契机,宣传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

3.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的优秀事迹经用工部门、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生处网站、“广工商学工”微信公众号、“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宣传勤工助学“自强之星”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学生榜样作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优秀典型。

六、奖励与表彰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及勤工助学优秀学生若干名。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将获得由学生处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将获得由学生处颁发的荣誉证书。所有获奖的名单将在“广工商学工”微信公众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公布表彰。

附件:

1.2021-2022学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2.2021-2022学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名单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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