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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工商院助发【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04-1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探索做好新时代大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服务水平,推动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2年4月22日—6月1日

二、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内容:

1.各学院通过网站、微信、主题班会、座谈会、横幅、海报、板报、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2.宣传内容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教育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建档立卡资助、勤工助学等。尤其注意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确保把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名新生和在校生。

3.各学院要深入了解、挖掘获奖受助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既要关注在校学生,也要关注已完成学业的受助学生,从中遴选出一批能够代表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精神品质的学子,对其优秀案例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4.各学院要积极鼓励、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锻炼专业技能及能力,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2.5月5日前,各学院将宣传工作计划(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6月1日前,各学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该项工作的各类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各学院至少推送1篇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宣传通讯稿,在学生处资助管理网站发布。

(2)各学院挖掘1-2个典型案例,形成育人成效的典型材料,内容包含:案例背景、受助情况、资助成效。

(3)各学院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宣传形式、做法成效、精选图片等材料。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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