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助学金未能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已评定出我院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花都校区行政楼2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花都校区)020-86928305 联系人:朱老师、林老师;(三水校区)0757-88311673 联系人:魏老师、何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