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管员让晚归学生出示有效证件并暂扣押,登记好晚归学生信息;
2、学生若未带效证件,叫学生本人通知其宿舍同学将其证件送到值班室来;
3、学生若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则由宿管员通知宿舍值班老师(辅导员)到场,值班老师立即电话通知该生的辅导员,并请辅导员到现场处理;
4、如果辅导员联系不上,则由宿管员打电话请示宿舍管理科或学生处相关管理人员,请示同意后可让学生回宿舍;
5、如果以上人员也联系不上,宿管员则叫学生做好登记,并将学生送到宿舍;
6、宿管员隔天将学生晚归情况及学生证件上报宿管科;
7、宿管科通知晚归学生的辅导员对学生作好批评教育;
8、学生带上检讨书(辅导员须签上意见)到宿管科领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