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德为行 以学为上”的教育思想,倡导“进课室、进图书馆、进实验实训室、进体育场馆、进社会”的“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我院学风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5、2016、2017级的全日制在籍普通大学生。
二、学生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违纪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
5.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积极参加各类体育锻炼。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具体标准:
1.一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3名;
2.二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9名;
3.三等奖学金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5名。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奖学金:
1.代表学院参加各类比赛为学院取得荣誉者(有证书或材料);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突出者(有证书或材料);
3.本学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4.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带领同学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1.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享受奖学金评选资格;
2.未向学生管理科提交综合成绩的班级与个人(2+1班级与个人除外);
3.在一学年内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
4.集体活动缺席三次以上者;
5.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
6.休学期间。
六、学生奖学金的奖金标准及名额比例
1.奖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1200元,各班不超过全班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600元,各班不超过全班人数的4%;
三等奖学金:200元,各班不超过全班人数的6%;
2.名额如下:
序号
| 系部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注
|
1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20
| 41
| 61
|
|
2
| 工商管理系
| 56
| 112
| 168
|
|
3
| 会计系
| 91
| 182
| 273
|
|
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37
| 73
| 110
|
|
8
| 物流系
| 23
| 45
| 68
|
|
5
| 经济贸易系
| 49
| 98
| 147
|
|
7
| 外语系
| 47
| 94
| 142
|
|
6
| 美术设计系
| 12
| 25
| 37
|
|
9
| 音乐系
| 5
| 9
| 14
|
|
10
| 国际教育一部
| 2
| 5
| 7
|
|
11
| 国际教育二部
| 1
| 2
| 3
|
|
合计
|
| 343
| 686
| 1030
|
|
七、评选办法和时间
参照以上条件,由各系民主评议、确定名额后连同优秀学生的评审材料报学院审批。
时间:
2018年11月0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2018年11月16日前:各系公示获奖名单后上交学生处;
2018年11月23日前:学生处审批、公布;
2018年12月后: 表彰奖励。
八、其它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在奖学金评定后尚未发放奖金前,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资格;
3.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连续二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毕业生,学院将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5.获奖不得重复;
6.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年度主要事迹及表现要求不少于800字,并附学生成绩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新葡的京集团8814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