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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4】

各系、学工组: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思政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10)精神,现将学院组织推荐优秀大学生参加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学院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各系推荐一名。

二、参选要求

(一)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准备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参选人需提交视频材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材料要求:时长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

(二)报名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五点前将报名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和视频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统一为命名:XX系参选人XXX事迹发邮箱120170578@qq.com

(三)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在材料准备时要注重凝练亮点,体现特色。

附件: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