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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0】

各系(院):

近期,校区出现骑行一种固定齿轮自行车(俗称“死飞”自行车),这种自行车的飞轮是固定死的,人踩轮转,人停轮停,没有刹车,没有变速,一切靠脚踏来控制飞轮运行,危险系数极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为加强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要求:

一、请各院系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即日起,校区内全面禁止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上路。

三、请所有同学不要购买,骑行“死飞”自行车。已经购买了“死飞”自行车的同学请在11月25日之前对“死飞”自行车进行改装,特别是加装刹车制动装置,以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11月25日后,学生处、保卫处将联合对校区“死飞”自行车进行严格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上路,将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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