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材料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2015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助申请条件
(一)我院普高学生。学历层次:专科;
(二)2015年退役的士兵;
(三)2013、2014年漏报、未获资助的退役士兵;
(四)限于生源地在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含: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
(五)入学途径: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录取入学;
(六)申请续报并且仍在校的退役士兵(不含士官)。
二、资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资助,按学制每学年申请一次。细则详见粤教助办函【2015】32号文件。
三、报送材料
学生个人报送材料。填写和提交《2015年退役士兵就读高校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不同“入学途径”类型分别报送以下材料:
1.复学:退役证1份;
2.技能考试:退役证、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各1份.
四、报送要求:
(一)各系各班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退役士兵就读高校资金补助工作,认真、全面核查2015年广东生源退役士兵就读本单位情况。如通知不及时、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者,不予资助,相关后果有本单位和申请学生承担;
(二)因考虑临近寒假,所有材料务必于2016年1月12日之前报送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三)花都校区报送学生管理科孙老师,电话:020-86929609,办公楼202;
三水校区报送保卫处詹老师,电话:0757-88312635,三水办公楼123。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材料的通知》
附件1:2015年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就读高校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生处 保卫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