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4】

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发资助经费对新疆籍困难学生进行专项资助。经评审, 现已评定出我院符合条件的 受助学生初审名单, 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体育馆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花都校区)020-86928305 联系人:朱老师、林老师;(三水校区)0757-88311673 联系人:魏老师、何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退役入学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