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2017年春季学期在校的高校专科的全日制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每人每学年5000元。
(二)生活费补助标准
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每人每学年补助7000元。
三、资助程序
建档立卡学生手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交所在院系审核,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确认上报后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四、注意事项
1.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开放信息系统、民政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残联信息系统等有关数据确定。
2.已享受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补助,不重复享受生活补助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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