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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15】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等文件精神与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助发[2018]20号),结合学院实际,开展评选工作。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评审组和班级评议小组。经个人申请、各院系评审、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已评定出我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花都校区办公电话:02086928305 联系人:林老师

三水校区办公电话:075788311673 联系人:朱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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