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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22】

为确保安全、维护稳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根据学院要求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公寓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方案如下:

一、突发事件界定:

是指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突发事件;关系到学院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关系到国家声誉和社会安定的政治事件等,均属于突发性事件。

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一)政治性突发事件:

由巡查人员报告或目击者学生管理科。各级人员处理时应特别慎重,注意政策性。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如大小字报、非法组织活动,应向保卫处报告,对所见到的现场、资料,给予一定时间范围的保护,直至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到场处理。

(二)紧急事故处理:

1、发生火灾事故:

(1)当火源不大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及时采取恰当的灭火措施,并向值班室、值班辅导员、学生管理科或保卫处(校卫队)报告;

(2)重大火情则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宿管或电工应立即拉闸,切断宿舍总电源;

(3)宿管员和值班辅导员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撤离火场;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事后,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组织地进行事故调查。

2、发生被盗案件:

(1)先应有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宿管应立即报告学生处和保卫处,并保护现场;

(2)当事人、目击者和门卫应配合学院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积极提供线索;

(3)宿管科和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3、发生打架事件:

(1)先应有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宿管应立即报告学生处和保卫处,并控制事态;

(2)及时组织学生骨干协助控制场面,防止事态扩大;

(3)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应立即救人,防止伤势恶化;

(4)当事人、目击者和宿管应配合学院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积极提供线索;

(5)保卫处和学生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和教育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

4、发生重大疾病:

(1)先应有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宿管应立即报告校医室,讲清病人的处所和基本病情。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将学生送医疗单位抢救,必要时拨打120,同时报告校医室;

(2)学生处工作人员应迅速组织学生骨干协助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所在系老师,并由老师通知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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