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花都校区第一综合楼现有4000余名学生入住,由于第一综合楼二、三楼商铺营业时间暂无限制,就寝时间到点后仍有个别学生在商铺区域逗留,加大宿舍管理工作难度。为维护学生宿舍区域正常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现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餐饮类商铺营业时间:周日到周四晚上22:30结束营业,周五和周六晚上23:30结束营业,营业结束后不再供应餐饮。(如遇节假日学生上课时间有调整,原则上第二天学生上课,当天晚上22:30结束营业;第二天学生不用上课,则当天晚上23:30结束营业。)
第二条 非餐饮类商铺营业时间:周日到周四晚上22:50结束营业,周五和周六晚上23:50结束营业。(遇节假日学生的上课时间有调整,则参考第一点的要求。)
第三条 全部商铺禁止出售酒类商品(红酒、白酒、洋酒、啤酒等)。
第四条 如商铺违反上述规定,按如下办法处罚:
(一)如商铺违反上述的第一、二条规定,第一次为口头警告;第二次为书面警告;从第三次开始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并开始处罚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罚标准是:第三次的违约金是人民币100元,第四次的违约金是人民币200元,第五次的违约金是人民币400元,以此类推,后一次违约金金额为前一次的双倍。
(二)如商铺违反上述的第三条规定,其违约金的计罚标准为:所售酒类商品售价的10倍,但每次以人民币3000元为上限。
(三)商家需缴纳的违约金,应当自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其存在违约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缴交至科教餐饮管理处(地址在花都校区第一综合楼二楼A8旁),逾期缴纳或拒不缴纳者,由新葡的京集团8814采取其它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校园规定和作息时间,举止文明讲礼貌、公共场所不喧哗、遵守秩序不插队、消费理性不浪费,积极配合校方管理。
第六条 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校督察队的学生干部及各学院辅导员有权对第一综合楼内的商铺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并对商铺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2021年4月1日开始施行,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处和后勤处。
新葡的京集团8814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