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中午,外语学院第四党支部在外语楼302课室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本次会议由覃青霞同志主持,参加本次学习会的有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预备党员。
会议开始前,全体同志起立,奏唱国歌。

首先,覃青霞同志通过王乐愉同志在上一个学期末考试出现替考情况的反面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通过这一反面案例使党员同志们受到直观、形象和深刻的教育,同时提醒党员同志们必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接着,王乐愉同志上台进行自我检讨。她表示找同学替考的行为违反校纪校规,她深刻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在今后一定会严于律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同时,她对自己的错误带来的恶劣影响感到非常抱歉。
接着,董理政同志对王乐愉同志的检讨给出了意见,并且希望王乐愉同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牢记党员的责任与义务,遵守校纪校规,绝不闯红线、触底线。

随后,王乐愉同志回避,其他参会正式党员对王乐愉同志的党内警告处分进行投票。经党员同志监票计票,共19票赞成对王乐愉同志的党内警告处分。
然后,覃青霞同志带领党员同志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她强调《中国共产党章程》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此外,她还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覃青霞同志带领同志们学习党的纪律处分种类以及实施党纪处分的程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及要求。她强调,党员同志们在学习后要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通过此次学习会,党员同志们不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
撰稿:曾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