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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文化氛围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0:4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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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工商院实发〔2019〕3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年度工作计划,拟于近期启动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文化氛围建设相关事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配属实验室及其配套附属场地的条件与特点,结合所属实验教学场所及其承担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打造既具学科专业特色、又有自身特色的实验教学育人环境及实验实训教学文化氛围。具体安排如下:

一、完成时间

(一)2019年10月至12月31日:完成总体规划及内容素材选定

由各教学单位完成所属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文化氛围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及版面内容选定;

(二)2020年1月1日至3月30日:完成版面设计与制作安装

由实验实训中心指导专业制作商,协助教学单位完成版面设计,并完成制作安装。

二、场地划分

序号

教学单位名称

配属实验室及其配套附属场地范围

1

电子信息工程系

第一实验楼A、B、C、D座4-5楼楼梯(从3楼上4楼的楼梯位开始),以及各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2

计算机信息与工程系

第一实验楼A、B、C、D座1-3楼楼梯(从1楼楼梯位开始),以及各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3

物流系

第二实验楼A、B、C、D座1楼公共通道,以及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4

工商管理系

第二实验楼A、B座1-5楼楼梯(从1楼楼梯位开始),以及2-3楼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5

会计系

第二实验楼C、D座1-6楼楼梯(从1楼楼梯位开始),第二实验楼A、B座5-6楼楼梯(从5楼楼梯位开始),以及C座3-6楼(含6楼全部)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6

经济贸易系

实验楼1-5楼楼梯(从1楼门厅开始),以及3-5楼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

7

美术设计系

美术楼1-5楼楼梯(从1楼门厅开始),以及1-5楼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

8

外语系

外语楼1-7楼楼梯(从1楼门厅开始),以及1-7楼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

9

音乐系

音乐楼1-8楼楼梯(从1楼门厅开始),以及1-8楼楼层公共通道和本部门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文化氛围建设,承接制作单位及经费预算,由实验实训中心统筹安排。

2.各教学单位需指定一名专责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次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文化氛围建设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在2019年12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所属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建设方案及内容素材,统一提交实验实训中心。

3.联系人

三水校区:徐玉旋电话17328312986

邮箱526337441@qq.com

花都校区:郭小雁 电话136 3134 6975

邮箱2252770037@qq.com

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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