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补增名单公示
作者:施老师 时间:2012-03-3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2011-201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现经学生个人申报,由各班班干部及3名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审查推荐,10连锁经营管理2班孙彩玲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为六天(3月31日—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经管楼103办公室联系。如无异议,确定以上同学进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库。
联系人:李老师 020-86929627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2年3月30日